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建设培训心得总结
编辑:武汉大学 时间:2019-09-02 13:15
根据《2019年政法干部教育培训要点及计划》的安排,我荣幸地组织并参加了2019年4月15日至19日在XX大学举办的“全省基础社会治理能力建设培训班”。五天的训练和学习紧凑有序,愉快充实,三天集中教学,一天半现场教学穿插其中。教授们口才出众,教学内容丰富,让人头脑清醒,思想开明。现场观察、听、看、看让我有了同样的感觉,开阔了视野。小组讨论和交流我们都表达了自己的观点,畅所欲言。不知不觉中,我受益匪浅,收获颇丰。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点认识和三点感悟。
理解的第一点:做好基层社会治理的极端重要性
“基层社会是社会治理的关键支撑,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基层社会治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整个社会治理的核心。基层社会治理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最基础工作,要求我们把社会治理的重点放在城乡和村庄(社区)上,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我深深感受到基层社会治理的巨大责任和荣耀。
第二点认识:搞好基层社会治理的关键是党建+综合治理中心
综合治理办公室撤销后,各级综合治理中心的建设和基层政党的建设是做好基层社会治理的两个重要途径。这次培训让我更加深刻地体会到这一点。XX市委党校副教授岳世平在介绍XX社区治理的实践经验时,把“充分发挥驻村(社区)干部党员在社区治理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作为社区治理的核心内容。通过推进党建工作与社区治理的整合,整合社区自身的治理力量,利用辖区内的社会资源,最终实现共治互助。
参观XX区的“社会治理联动中心”让我眼前一亮。它是集区政府服务中心、突发公共事件应对中心、综合管理中心、网络服务中心功能于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公安、城管、环保、安全监管、民政等50个相关职能部门全部进入联动中心,实现信息采集、验证受理、任务调度、事件处理、事件反馈、验证结案、评估评估评估的一站式在线联动、协调、联动控制。这为我省正在开展的综合管理中心标准化建设和物化运行试点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参考。
第三点认识:做好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必须依靠群众
无论是构建共建共治的社会治理模式,坚持党的建设领导和多元治理的治理模式,还是构建自治法治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都离不开群众。XX市正是立足于此,积极打造线上线下群防群治的“品牌队伍”。XX区实施了社区警察专业化和“红袖章”正常化相结合。XX区为辖区内居民购买了一份综合社会保障保险的“超级保单”。“金砖四国”会议期间,XX区动员社区退休党员、老干部、志愿者等群众力量参与安保工作。所有这些做法都导致了对群众的强烈依赖,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下面,我结合这次培训和平时工作中所学所思,再谈三点感悟。
第一点感悟:唯有勤学方能夯实基础
“问渠哪得清如许,唯有源头活水来”。据说学习是成长和进步的阶梯。培训中我深有体会,不论是张XX副教授讲授的大数据与社会治理,李XX处长讲解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立法的立法与实践,还是戴XX副教授介绍的社会心理学在纠纷调解中的应用。两者都有很强的理论指导和实践可操作性,使我,一个接触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很短时间的新人,豁然开朗,基本构建了我心目中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基本框架。这就是学习的魅力,因为学习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和前人的理论基础上,所以事半功倍。特别是在基层社会治理理论、机制和规范创新发展的新时代,只有不断学习,才能促进工作来源和个人成长,跟上时代发展步伐,避免技能和能力恐慌。
第二点感悟:唯有善思方能积蓄能量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学习和思考就像孪生兄弟,其中一个是不可或缺的。学习是前提,思考是关键;学习是有限的,而思考却是无限的。在培训中,许多教授在讲课时引用了“Xi‘安·奔驰女人’事件,但他们的分析角度和最终结论并不相同。这是因为他们从不同的角度思考和分析,所以他们从同一事件中得到的是不同的。这让我明白,我们必须联系实际工作,学习和思考问题,这样我们才能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加快知识的转化和能力的形成。
第三点感悟:唯有力行方能收获成功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学习和思考最终有助于促进工作实践。离开实际、离开本职工作谈学习、谈思考,最终只会沦为空谈。近日,微信公众号“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发出了一条名为“贸易战,我们能为国家做些什么”的信息。它最后给出的答案很简单:“做好自己的事”。只要我们能做好我们的工作,那就是一种能力和成功。简而言之,有必要尽快转换和输出学习和思考的结果,并付诸实践,以便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实现人生的价值。